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健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民政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的通知》(民发〔2024〕26号),省民政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鲁民〔2024〕40号)。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我市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2024〕40号)。
二、政策依据
依据民政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的通知》(民发〔2024〕26号),省民政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鲁民〔2024〕40号)等文件制定。
三、政策目的
通过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宣传月”活动,完善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措施,提升关爱服务质量,筑牢基层工作基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开展“1+10+N”的宣传月活动举措。即突出“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这一活动主题,以“十个一批”为主要内容,开展“N”场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友好氛围。
(一)组织开展一批节日活动。针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儿童群体分别或联合组织开展一批“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让困境儿童度过一个健康温馨快乐的节日。
(二)组织开展一批政策宣传。通过进村居(社区)集中宣讲、政策宣传“赶大集”等形式和政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儿童福利相关政策,强化全社会依法依规依政策关爱保护困境儿童的责任意识。
(三)组织开展一批监测评估。指导所属学校,托育机构、社区教育机构、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机构,市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等基层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儿童心理健康和家庭监护情况。
(四)组织开展一批关爱服务。采取“物质+精神”关爱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市儿童福利院、困境及留守儿童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帮扶、结对关爱等活动,对于在摸底排查中新发现并纳入政策保障的孤困儿童要实现走访关爱全覆盖。充分发挥教师、儿童主任等作用,为有需要的儿童分类制定心理关爱方案,提供心理辅导等帮扶服务。
(五)组织开展一批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党性教育、爱国教育等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建国75周年宣传片等形式进一步厚植家国情怀。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样式的心理健康、家庭监护、安全教育等专题培训。各区(市)要认真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赋能培训,提升履职服务能力。
(六)组织开展一批示范展示。积极宣传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优秀专业服务项目和关爱服务举措,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经验,先进榜样、励志典型,优秀困境儿童志愿服务组织、团体及个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先进经验和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优秀榜样的示范影响作用。
(七)组织开展一批“品牌”宣传。总结近年来各自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品牌取得的成果,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八)组织开展一批新闻发布。鼓励有条件的区(市)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展现近年来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中来。
(九)组织开展一批“点亮六一”灯光秀。选取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灯光秀、LED广告牌、公交电视以及地铁、火车站、机场大屏幕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和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广告。
(十)组织开展一批优秀案例评选。积极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创新实践活动,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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