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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民政局 中共青岛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清理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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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28144605964190136
  •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 发布日期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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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规范管理,根据《山东省民政厅 中共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清理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印发了《青岛市民政局 中共青岛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清理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总体要求,清理范围,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四个方面明确了清理社会组织评比表彰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全面清理、分类整治、分级负责、系统规范”的原则,规范社会组织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全面清理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作出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加重基层和市场主体负担、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等突出问题,引导社会组织坚持非营利和公益属性。

    (二)清理范围。明确了清理工作的重点,如未按照《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鲁功勋办〔2023〕3号)要求经审核批准,擅自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超出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等。确定了社会组织开展的不列入清理范围的相关工作,如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行业、领域统计数据信息发布和体育比赛、技能竞赛等比赛竞赛等。

    (三)责任分工。对各级社会组织、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进行了明确。

    (四)工作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社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要通过走访调研、现场排查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活动,坚决整治规范到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形成合力,取得实效。要加强信息报送,汇总清理工作情况。

    《通知》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我市社会组织活动的开展,更好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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