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广电9月19日讯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市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进行解读。
《通知》明确,严格落实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规定,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得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或者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低保家庭中有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在校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其低保渐退期可延长至12个月;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就业政策、失业保险衔接,帮助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45个工作日;加强社会救助相关工作衔接机制,做好迁入地、迁出地政策衔接,防止困难群众因易地搬迁造成漏保或者重复纳入低保。
青岛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王颖健: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提高制度可及性、救助时效性。建设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现与有关部门数据共享,确保困难群众及时预警、查访核实,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
据了解,在2020-2022年连续3年大幅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均较去年再增长5%。自今年1月起,七区城乡和三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45元,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91元。
责任编辑:李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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