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天青解读《青岛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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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54669763895362639
  • 主题分类 养老服务
  • 发布日期 2022-04-21
  • 发文字号 青民字〔2022〕8号
  • 《青岛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城市发展愿景采取了一系列策略和措施。

    一是多措并举,完善养老设施体系。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为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规划建立了适应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多种养老模式的规划体系。适当扩大机构养老的规模,切实保障社会福利院、护理型养老院占机构养老床位比重,发挥机构养老对失能失智、特困老人的养老托底作用。提倡医养结合的建设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长期护理床位,增加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护理功能;100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置独立的医务室,建议大型养老机构开设老年病医院;结合用地条件,临近医院布局养老机构,建立医院和养老机构绿色联系通道,形成医养相互补充的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的养老设施;推进养老服务责任医师制度,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无缝对接,为居家老人提供医养护一体化服务。

    二是科学分区,差异化引领养老设施布局。针对市南、市北、李沧、崂山等老城区用地紧张、现有设施较多的实际情况,重点改造提升现状养老机构,提高设施利用效率,推进居家养老模式,通过合建、嵌入等方式充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高居家养老社会服务水平。黄岛、城阳、即墨等外围城区及胶州、平度、莱西市区,用地相对充足、现状养老机构缺口较大,规划重点布局规模化、品牌化、示范作用强的大、中型养老机构,提高社会托底型养老服务能力。同时落实好“镇街-社区”两级居家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要求,满足市民居家养老需求。乡村地区结合镇村社区生活圈,兼顾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要求,以镇区为主布置养老院,依靠村庄现有资源,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促进、社会参与等多种途径盘活农村闲置用房、用地,鼓励成立或引入互助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形成“镇有院、村有站、组有点”三级乡村养老生活圈。

    三是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各级养老设施落实落地。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国土空间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将专项规划确定的重大养老服务设施 ,以及社会福利院、护理型养老院占机构养老床位比重,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优先保证社会托底型养老设施的用地空间和建设规模。专项规划中确定的其他独立占地的养老设施,明确用地位置、床位规模、建设指标,严格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不独立占地的养老设施,明确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建设规模、服务内容,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养老设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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