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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对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会字第491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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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赋能社会组织 激活社会治理新动能的建议”已收悉。经商市委社工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研究建立完善公共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青岛市探索试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始于2012年,并于2014年将政府购买服务列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推进,先后出台多个针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文件,涉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扶持服务类企业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

(一)相关工作情况

青岛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印发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提高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份额,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基层社会治理、民生保障、行业管理、公益慈善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将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委托力度,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公共资源和领域。同时,我市出台社区慈善基金意见及运行指引,鼓励社会募集、慈善资助、政府扶持等多渠道筹资。截至2025年底,全市已设立社区慈善基金304只,募集资金3108.81万元,实施项目近200个,惠及群众8.75万人次,初步形成了公共财政与慈善资金协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格局。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大对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党组织健全、评估等级高、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同时,鼓励各区(市)探索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示范项目,培育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承接基层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机制,真正实现精准赋能。

二、关于“出台和落实有关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一)相关工作情况

我市持续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会同市财政、税务等部门开展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和社会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同时,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通知要求,持续提升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经济社会治理的能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联合税务、财政部门持续深化政策宣传,通过培训会等多种形式,确保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三、关于“搭建社会资源对接平台”的建议

(一)相关工作情况

市民政局制定《青岛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双融双创”行动实施方案》,引导社会组织聚焦实体经济、海洋经济、银发经济等领域参与产业布局;出台《“百社企链百镇村”社会组织链动镇街村居实施方案(2025-2027年)》,开展“30会联30镇,70社企结70村居”专项行动;围绕“一老一小一困一残”,发动5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帮扶救助,创新开展“点亮星空”孤独症儿童家庭赋能项目。同时,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社工部、市慈善总会等部门举办“爱满山海、暖心青岛”2025年社区公益季活动,联动72家社会组织筹集善款近720万元。此外,市民政局联合青岛广电、青岛新闻网打造《会长来了》《社会组织养成记》等宣传栏目,提升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对社会组织开展定向扶持,着力搭建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企业、社会组织与部门镇街、社会组织与高校、社会组织与平台五个维度的供需平台,并配套开展若干场专项主题资源对接活动。持续开展我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社互动,以“双融双创”“百社企链百镇村”行动为抓手,引导社会组织深入对接社会需求,拓展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路径,精准发挥社会组织效能。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岛市民政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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