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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对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2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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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爱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老年人便民食堂服务模式的建议”已收悉,现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聚焦行动不便群体需求,健全送餐上门保障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部署要求,聚焦老年人就餐难题,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服务网络,推动助餐服务方便可及、安全可靠。截至目前,全市建成老年助餐机构1200余家,累计提供助餐服务5000万余次。

(一)强化需求精准摸排。制定《青岛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坚持“保障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对辖区内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数量、居住分布、就餐需求等进行全面摸排,因地制宜采取邻里互助、村部食堂送餐等针对性解决措施,解决刚需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

(二)优化送餐服务布局。依托“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老年餐桌”的三级助餐服务网络。全市建成134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同步升级为区域中心食堂,将助餐服务与日间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文化娱乐等场景充分融合,实现设施功能叠加与综合利用。在村(社区)层面,依托养老服务站设置社区助餐点,进一步缩短配送半径、提升送餐效率。对助餐设施无法满足15分钟服务圈的地区,支持社会餐饮企业通过开设老年餐桌、设立助餐专区的方式,提供助餐服务,将助餐服务最大程度地惠及有需求的老年人。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提供送餐服务56.2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刚需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三)加大送餐资金支持。综合考虑送餐距离、人力成本、城乡差异等因素,针对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建立城市地区2-4元、农村地区2-6元的送餐补贴制度。同时,将送餐服务纳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明确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可享受5 折优惠,每人每月最高可享受800 元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切实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让助餐服务更普惠、更可持续。

二、关于“推行按餐费据实补贴模式,增强补贴政策适配性”

一方面,强化资金扶持,建立分层分类的支持保障体系。对低保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其中,1级失能(中度失智)服务对象城乡地区分别按照最高1000元和80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购买服务,2—4级失能(重度失智)服务对象城乡地区分别按照最高1400元和100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对农村户籍老年人,建立农村消费引导补贴制度,农村老年人购买助餐服务享受6折优惠(每人每月最高补贴50元)。对一般社会老人,建立市区两级4-6元助餐补贴,提升老年人支付能力和消费意愿。

另一方面,强化数字赋能,优化补贴发放流程。在山东通上开发“青岛养老地图”,集成助餐机构的详细信息,并配套养老资源地图查询功能,实现助餐信息一键获取。会同人社、银联,开发助餐交易结算平台,研发全国首个针对老年助餐场景的定制化终端设备,在社保卡中嵌入养老功能,通过人脸识别、刷卡用餐、实现助餐补贴自动扣减、数据上传,将全市惠老助餐信息集成至数字平台,实现补贴资金按月自动核算、精准拨付,大幅简化流程,提升效率,确保补贴资金精准惠及老年群体。

三、关于“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制定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每处20-60万元)、运营奖励(每处20-60万元),社区(村)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每处3-6万元),助餐机构运营补贴(每处2-5万元)等专项奖补,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帮助解决企业建设投入、长期盈利等方面的现实问题,推动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设施保障。盘活社区配套用房、闲置国有企事业单位房产等资源,无偿或低偿用于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吸引优质运营组织“拎包入住”。例如,市南区珠海街道辛家庄社区通过“以场地换服务”模式,免费提供房屋设施给运营机构,借助服务收益实现自我“造血”,每年提取部分收益注入社区慈善基金,反哺社区扶老、救孤、助残等公益事业,形成了社区、企业、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三)强化慈善支持。积极争取省、市两级慈善资金支持,开展“孝善食堂”“鲁晖桑榆·信系银龄”等慈善项目,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统筹社会资源,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公益性岗位等力量广泛参与助餐和送餐等服务,如胶州市铺集镇将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转型为厨师,降低运营成本,既解决农村助餐发展难题,又盘活闲置劳动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四)健全监管机制。制定《青岛市老年人助餐服务暂行规定》,明确助餐服务机构运营准入、服务规范、监督管理、退出机制等内容,构建“行业监管、属地管理、机构自律”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强化考核导向作用,将老年助餐服务开展实效、食品安全达标情况、服务质量规范程度、老年人满意度评价等内容,纳入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助餐机构运营补贴的核心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结果与补贴发放直接挂钩”机制,实行“优绩优补、劣绩减补、违规停补”,以严格监管倒逼服务提质,切实保障老年人用餐安全与合法权益。

 

                                  青岛市民政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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