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对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1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7-20 来源 : 青岛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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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推进农村“镇、村”两级网络建设”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坚持全领域布局、全方位推进、多触角延伸,积极构建区(市)、镇、村三级功能互补、层级联动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一是立足一区一机构,提高集中照护水平。在每个涉农区市至少建有1处高标准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全市共建有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11处、床位1025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100%,全部实现医养结合,有效提升了失能特困人员的照护能力。取消镇办敬老院,将1836名农村失能特困老年人统一集中到县级社会福利中心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60%,提升了特困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立足一镇一中心,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将原镇办敬老院和其他闲置房屋腾笼换鸟,在全市40个镇各建成一处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面积1000-2000平方米,设置30-70张集中托养床位,由具备长护险定点单位资质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运营,既可以为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短期托养服务,也可以为农村居家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目前已建成集中托养床位1883张,集中托养560名失能老人,签约农村家庭养老床位4144张。

三是立足一村一站点,完善居家照护功能。通过原有农村幸福院转型和新配建等方式,在行政村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点,每处养老服务站点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为轻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及有需求的健康活力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447处,今年将再新建100处,2024年将实现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基本满足农村老年人服务需求。

二、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力度”的建议

在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方面,我市制定了农村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制度,对有入住机构需求的农村特困老年人,可免费入住区(市)级社会福利中心。出台了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制度,农村低保老年人向养老机构缴纳低保金后,即可免费入住养老机构,剩余护理费用由政府补贴给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了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未入住机构的城乡特困老年人、低保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能够自理、1-2级失能和3-5级失能、重度失智的城镇户籍服务对象每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分别为400元、900元和1200元。农村户籍服务对象每月享受服务的标准分别为300元、675元和900元。服务项目由服务对象 (含其监护人)根据需要在政府购买服务标准范围内自行选择。

在农村老年人巡访关爱方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制度,对农村留守老年人逐个明确包帮人员、服务时长、服务项目等。推广使用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提高帮包人员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积极性。

在农村老年人身体能力评估方面,按照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要求,我市对全市农村老年人进行了身体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类落实各类保障措施。

在研究制定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计划方面,制定出台《青岛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明确我市农村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能够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包含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长短期托养等多样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提升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三、针对您提出的“提升农村专业照护水平”的建议

在引进培育专业化的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方面,我市建设的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均通过招投标或委托运营的方式,免费提供给同时具备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资质和长护险定点单位资质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能够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运营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组织同时托管运营镇辖区内的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

在农村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方面,鼓励医疗机构根据农村老年人健康特点和需求,以医防融合为切入点,以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结合互联网+护理工作,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互联网+医疗健康、远程医疗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同时,鼓励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与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合作,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服务。

在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建设方面,2021年,我市出台了3.0版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居民和城镇职工一样可以享受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等多方面保障,报销比例75%-80%,参保居民每月最高支付1050元。新制度出台后享受长护险待遇的农村参保人近2万人,约占全市总待遇人数四成,较2020年增长2倍。引导护理机构向农村拓展业务,加强农村护理资源培育,提高照护服务可及性。目前全市定点护理机构达到1014家,其中农村地区达427家,新增116家,占当年全市新增机构数量59%。

在农村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方面,除用好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和乡村医生外,还大力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妇女参与照护服务,通过专业化培训让其掌握照护服务技能,就地就近为本村或邻村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服务。2021年,委托长期照护行业协会对农村区市的1000余名护理员(主要是农村妇女)进行专门技能培训,服务质量提升效果显著。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部门,聚焦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以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以筑牢底线补齐短板为突破口,推进城乡养老服务统筹发展。一是完善设施布局。尽快完成100处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建设任务,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触角延伸至村居,形成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确保资金发放到位,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鼓励引导农村老年人申领“青岛农村养老服务卡”,积极参与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消费,在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水平的同时,培育壮大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对农村养老服务的综合监管力度,确保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规范,服务质量达标。定期对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进行等级评定考核,鼓励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从属地农村招募养老护理员并加强护理技能培训,提升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护理水平。

 

                                  青岛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张谌,   联系电话:8579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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