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对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49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7-20 来源 : 青岛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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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应用新技术、智能化产品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通过应用新技术、智能化产品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随着智能设备、云计算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市深入开展了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通过推出一批典型示范企业、示范街道和优秀产品及服务,有力推动了智能化产品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提高了健康养老智慧化水平。截至目前,我市共有青岛圣德医养康复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维普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入选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滨海街道等8家街道入选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等2家入选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居家健康养老服务、青岛中康爱邻里智慧医养服务有限公司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共3项服务入围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数量位居同类城市前列。

为确保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供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我市对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并借助青岛养老服务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智能在线监管,一是对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下辖服务站、家庭养老床位的类型和签约情况、签约老人和服务人员建立档案,强化管理;二是对签约老年人的服务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养老护理员开始服务时,需启动音视频设备,服务结束后,上传服务过程的音视频;三是对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进行了统计分析和满意度抽查,确保服务质量达标。

二、改变传统护理设施,提升软硬件条件,打造规范化养老服务模式

为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我市统筹各项资金渠道支持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下辖服务站提质升级。一是按照《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健全完善各类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青民字〔2020〕14号)和《青岛市街道 (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签约家庭养老床位运营管理暂行规定》(青民字〔2021〕62号)的要求,落实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一次性奖补、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补贴、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补贴等;二是今年在涉农5个区(市)(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新建、改扩建10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在非涉农5个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完善提升100个社区级养老服务站,让老年人在家可以享受到更加便利养老服务,不断延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三是对农村85岁及以上自理、一级失能、轻度和中度失智的高龄老年人(A类)和60岁及以上2-5级失能和重度失智老年人(B类)发放“青岛农村养老服务卡”,对上述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消费进行引导补贴。

三、加强服务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为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我市积极落实中央、省相关精神。一是按照《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健全完善各类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青民字〔2020〕14号)的要求,落实养老综合责任险补助、养老护理员岗位综合补贴、青岛敬老使者政府津贴、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补贴(含一次性入职补贴和岗位津贴)等;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13号)的要求,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三是开展第五届养老服务类齐鲁和谐使者选拔,充分调动一线养老服务人员自我提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在养老护理员中选树一批职业素养高、服务能力强、技能水平突出的“青岛市家庭服务明星”,提高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从业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积极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降低老年人居家养老意外风险,打造线上快速响应、线下良性互动、全程留痕监管的智慧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青岛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叶斌,   联系电话:8579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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