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对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7-20 来源 : 青岛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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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平代表: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及优化助餐送餐”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内容,现逐条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助餐服务作为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建设的重要抓手。既是对群众关切的回应,也是促进养老服务政策落地和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制度的着力点。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三年将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纳入年度市办实事任务,高位组织谋划部署,认真做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的选址、遴选运营组织、建设装修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都具备助餐送餐的服务功能。目前青岛市已实现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

一、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营良性机制

我市聚焦老年人助餐刚性养老服务需求,创新性地构建起政府政策支持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营良性机制。政府通过免费提供房屋设施、发放补贴资金、实行连锁化运营的方式,激活优化服务资源,在政策性扶持和市场化运作中找到最大公约数,全方位吸引社会化力量参与,让运营组织维持盈利运营,变政府输血为自我造血,实现长远发展。同时,调动广大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五助”服务,将服务时间存入“时间银行”,年老时可提取服务时间兑换享受养老服务时间,形成“付出一积累一回报”的良性机制,营造了爱老助老良好氛围。

二、优化创新助餐模式,扩大助餐服务覆盖面

今年,我市即将出台《青岛市老年人助餐服务推广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主要突出以下重点任务:

(一)优化完善设施布局。以现有的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区(市)设立的助老大食堂为主体,以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的助餐点为补充,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辖区内老年人分布及服务需求,统筹规划和布局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助餐服务圈。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要进行适老化改造,满足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条件,配备消防设备和监控设备等。

(二)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制定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准入标准,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的助餐点积极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经评估备案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充分利用邻里互助、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性岗位等资源,将助餐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有机融合,打造养老服务品牌。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贴、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奖补、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助餐优惠、农村重点老年人群助餐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就餐保障、公益性岗位支持政策等方式,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同时兼顾助餐服务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四)提升助餐服务质量。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均需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全市统一的形象标识,按照要求取得当地民政部门备案手续以及行政审批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实行“明厨亮灶”,鼓励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发老年餐菜单和老年营养食谱时,应考虑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和宗教信仰。

(五)支持开展智慧助餐。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等现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产品,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助餐服务。鼓励开发移动智慧点餐平台和语音点餐系统等,支持运用人脸识别技术。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快推进《青岛市老年人助餐服务推广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出台。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成本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包含餐饮项目)价格范围,养老服务机构的定价不允许超过价格范围的上限,并将价格公示上墙,真正让老年居民享受到便利可及、价格实惠的服务。

 

                                  青岛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龙艳,   联系电话:8579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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