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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林诗红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市民政局按照省厅要求,牵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推行四位一体机制”,鼓励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将“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等事项纳入青岛市社区工作准入清单,推动村(居)委会依法依规参与物业管理工作。2021年,将“村(居)按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纳入全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目前,全市建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推动环境和物业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加强与村(居)民委员会其他下属委员会工作联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组织引导村(社区)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参与相关工作机制。同时,配合物业主管部门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有关物业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环境和物业委员会工作水平,实现全市环境和物业委员会组织体系健全完善、能力普遍提升、作用有效发挥,推进物业服务管理难题的化解。
青岛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文敏 联系电话:8579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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