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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国办函〔2025〕7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5〕174号)部署要求,聚焦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切实保障重度残疾人基本权益,市民政局结合青岛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民政网予以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27日,共30天。
二、公开征求意见方式
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
青岛民政网:http://mz.qingdao.gov.cn/
三、意见反馈途径
邮寄反馈:青岛市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702室
电话反馈:85795576
附件: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docx
青岛市民政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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