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25〕7号)要求,做好青岛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项目”)前期筹备工作,搭建适老化改造项目线下销售服务网络体系,现向各区(市)征集线下销售服务单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线下销售服务主体
(一)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各区(市)要积极组织辖区内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作为线下销售服务单位申报参与适老化改造项目,确保辖区内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参与适老化改造项目。无法满足条件的,须就近安排有条件的村(社区)养老服务站或适老化参与企业零售网点进行代替,做到每个镇(街道)至少有一处线下销售服务单位。
(二)区(市)展销体验中心
各区(市)要打造不少于2家区(市)展销体验中心,作为线下销售服务单位参与适老化改造项目。
(三)企业线下零售网点
适老化参与企业如有线下零售网点,经审批同意后,可作为线下销售服务单位参与适老化改造项目,但不计入合作线下销售服务单位数量。
二、组织申报
1.各区(市)要公示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名单,鼓励适老化参与企业与辖区内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对接联系。
2.各区(市)要采用通知、公告等形式,公布线下销售服务单位申报要求。
3.各区(市)要督导辖区内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区(市)展销体验中心与不少于2家适老化参与企业建立合作,提供产品销售或展示体验、协助线上申购、项目宣传推广、政策解释等服务。涉及提供销售的,须明确销售主体,确保销售服务依法依规。
4.各区(市)要对辖区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区(市)展销体验中心、企业线下零售网点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原则进行推荐,并于5月20日16: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连同加盖公章后的区(市)推荐文件(附件2-1)、区(市)推荐线下销售服务单位汇总表(附件2-2),统一报送至青岛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dllgzc@qd.shandong.cn。
三、审核公示
青岛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遴选符合条件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区(市)展销体验中心、企业线下零售网点纳入《青岛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线下销售服务单位名单》(以下简称《线下销售服务单位名单》)。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市)要充分认识适老化改造项目对于提振养老服务消费、夯实居家养老基础的重要性,全力落实推进,确保适老化改造项目及时启动。
2.各区(市)要支持适老化参与企业与线下销售服务单位建立合作,确保青岛市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参与适老化改造项目,确保区(市)展销体验中心位置就近就便、服务丰富多元,实现项目线下销售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布局均衡。
3.各区(市)要严格做好辖区内适老化参与企业、线下销售服务单位的监管工作,督导做好参与申报、展销合作、产品销售、宣传推广、技术信息对接等相关工作。
附件:1.青岛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线下销售服务单位申报要求.doc
青岛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4日
(联系人:孙鹏程,联系电话:8579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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