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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青岛市民政局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2年2月14日-2022年3月15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青岛市民政局网站:http://mz.qingdao.gov.cn/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经
邮寄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1910室
联系电话:85795553
附件:《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民政局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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