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
在“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的通知
各区(市)民政局,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按照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联合印发的《2021年度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青民字〔2021〕50号),今年10月份,我市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清理规范后的收费情况进行集中公示,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的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请各区(市)民政局和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严格按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上传模板(附件),逐一进行填写,并认真核对。各区(市)民政局于10月15日(星期五)前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于10月15日(星期五)前发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电子邮箱( HYPERLINK "mailto:qdsshzzglj@qd.shandong.cn" qdsshzzglj@qd.shandong.cn)。
附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上传模板
青岛市民政局
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8579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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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岛 市 民 政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