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青岛半岛养老服务中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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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00800020020210102
  • 主题分类 养老服务
  • 成文日期 2021-06-11
  • 发布日期 2021-06-11
  • 发文字号 青民函〔2021〕6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民政局
  •                                    青民函〔2021〕67号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

    青岛半岛养老服务中心的批复

     

    青岛旅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送交我局的《关于成立青岛半岛养老服务中心的申请书》收悉。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审查,你公司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青岛半岛养老服务中心。

    二、原则同意青岛半岛养老服务中心章程。

    三、同意担任青岛半岛养老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

    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章程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自律诚信建设,履行职责义务,为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作出贡献。

     

     

     

        青岛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5日

    青民函〔2021〕67号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青岛半岛养老服务中心的批复.doc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