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取缔决定书(青岛市老年文化交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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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00800020020210089
  •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 成文日期 2021-05-13
  • 发布日期 2021-05-14
  • 发文字号 青民取决〔2021〕2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民政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青岛市老年文化交流协会:

    本机关查明,“青岛市老年文化交流协会”未在相关政府部门依法登记并开展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以上违法事实有举报材料、现场照片、音像资料等佐证。

    本机关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决定对“青岛市老年文化交流协会”予以取缔。

     

    青岛市民政局

    2021年 5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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