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文件
青民字〔2021〕30号
青岛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民政局轻微违法行为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区(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
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省、市要求,市民政局制定了轻微违法事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现将《青岛市民政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岛市民政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青岛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不公开
青岛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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