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翻印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00511800800020020210024
  • 主题分类 民政
  • 成文日期 2021-03-25
  • 发布日期 2021-03-26
  • 发文字号 小字头〔2021〕3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民政局
  • 〔2021〕037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翻印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的通知

     

    各区(市)民政局,各有关慈善组织: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翻印给你们,请结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第27号)、《关于做好青岛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青财税〔2020〕23号)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青岛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5日

     

     

     

     

    PAGE \\* MERGEFORMAT- 2 -

     

     

    PAGE \\* MERGEFORMAT- 3 -

     

     

     

    青 岛 市 民 政 局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