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1125关于举办2020年青岛市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训班的通知.docx
关于举办2020年青岛市社会工作
管理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市)民政局,市直相关部门,局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我市慈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慈善和社会工作发展,根据2020年培训计划,定于近期举办青岛市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1月30-12月3日;
培训地点: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市南校区(青岛市市南区金坛路17号)
二、培训范围
(一)各区(市)民政局分管局长及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室负责人;
(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社会工作负责同志;
(三)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形式及费用
本次培训着眼于提高全市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围绕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创新、乡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四社联动、社会工作助力基本民生保障和脱贫攻坚等内容,采取专家讲座、交流研讨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强化全市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社会工作理论基础,拓宽视野,提高社会治理创新能力和水平。
培训费用(含授课及食宿)由市民政局专项经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本次培训住宿仅限于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学员。
有关事项
精心组织。各区(市)民政局、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培训要求,确保参训人员按时报到,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请假、替课。请参训学员于11月30日8:30前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市南校区(青岛市市南区金坛路17号)实训楼A2楼大报告厅报到。因学院内停车位所限,建议参训学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二)严明纪律。各区(市)要选出1名负责人协助做好学员管理,严格培训工作纪律,坚持考勤、保证上课质量。住宿参训人员由所在区(市)带队人员负责管理,外出严格请销假,确保各项安全。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中组部加强学员管理的“九条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干部教育培训纪律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2020年青岛市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训班安全防疫工作要求》,签订《2020年青岛市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训班学员健康承诺书》(附件2)和《遵守培训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附件3),报到时交培训班报到处。
(三)组织报名。请各区(市)、各单位于11月26日12:00前将《培训班报名表》(附件4)通过金宏网发送到“青岛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报名时,请务必认真核对参训学员的性别、职务、联系电话。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安全防疫工作要求和健康承诺书
3.培训纪律承诺书
4.培训班报名表
(此页无正文)
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岛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24日
(联系人:青岛市志愿服务学院王老师 18953282951;
青岛市民政局 耿继泉 15153286297)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序 号 |
单 位 |
名 额 |
1 |
市南区 |
3人 |
2 |
市北区 |
3人 |
3 |
李沧区 |
3人 |
4 |
崂山区 |
3人 |
5 |
城阳区 |
3人 |
6 |
黄岛区 |
3人 |
7 |
即墨区 |
3人 |
8 |
胶州市 |
3人 |
9 |
莱西市 |
3人 |
10 |
平度市 |
3人 |
11 |
市委组织部 |
1人 |
12 |
市委宣传部 |
1人 |
13 |
市委统战部
|
1人 |
14 |
市政法委 |
1人 |
15 |
市发展改革委 |
1人 |
16 |
市教育局 |
1人 |
17 |
市公安局 |
1人 |
18 |
市民政局 |
1人 |
19 |
市司法局 |
1人 |
20 |
市财政局 |
1人 |
21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人 |
22 |
市农业农村局 |
1人 |
23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1人 |
24 |
市卫生健康委 |
1人 |
25 |
市退役军人局 |
1人 |
26 |
市信访局 |
1人 |
27 |
市总工会 |
1人 |
28 |
团市委 |
1人 |
29 |
市妇联 |
1人 |
30 |
市残联 |
1人 |
31 |
市慈善总会 |
1人 |
32 |
青岛市社会福利院 |
1人 |
33 |
青岛市儿童福利院 |
1人 |
34 |
青岛市救助服务中心 |
1人 |
35 |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 |
1人 |
36 |
青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1人 |
37 |
青岛福彩养老院 |
1人 |
38 |
青岛市老年公寓 |
1人 |
39 |
青岛市慈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1人 |
附件2
一、学员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培训前需要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报到时需向培训班工作人员出示。
二、培训学员需要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参加培训班时,将《健康承诺书》交培训班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教室。
三、学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认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 14 天的病例,培训前 21 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培训所在地的、培训前14 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培训所在地的,居住社区 21 天内发生疫情的,培训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务必前往本人培训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学员报到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培训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四、所有培训学员进入培训教室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 的学员,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禁止参加培训。
五、培训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学员在进入培训教室前要佩戴口罩,培训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六、所有学员有序参加培训,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2020年青岛市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训班学员健康承诺书
学员姓名 |
|
学员所在单位 |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 |
|
健康申明 |
1.是否为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
2.是否为新冠肺炎治愈者?
3.培训前 14 天内,是否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
4.培训前21天内,是否从疫情高风险等级地区回培训所在地区?
5.培训前 14 天内,是否从疫情中风险等级地区回培训所在地区?
6.培训前前 21 天内,所在社区(村居)是否发生疫情?
| ||
学 员 承 诺 |
本人参加2020年青岛市社会工作管理培训班,现郑重承诺: 本人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不良后果,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员签名: 日 期:2020年 月 日 |
注:“健康申明”中有一项为“是”的,须提供培训前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
附件3
遵守培训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
承 诺 书
为全身心投入学习,确保学习效果,现就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作出如下承诺:
一.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实际,带着问题参训,联系实际研讨,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始终保持旺盛的学习热情,做到好学、勤学、善学,做学习型干部。
二.自觉锤炼党性。自觉接受党性党风党纪和群众观教育,积极参加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端正道德品行,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三.严守培训纪律。不搞特殊化,住学员宿舍,吃学员食堂,厉行勤俭节约;不带人陪读,不公车伴读;不请人代写学习笔记或论文;不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随意请假,不私自离校;不吃请请吃,培训期间禁酒;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公款购物相互馈赠;不接待探望;不找人代训。
以上承诺,请组织和同志们监督。如有违反,自愿辞去现职并接受组织处理。
班次名称:青岛市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训班
培训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月3日
承 诺 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青岛市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训班
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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