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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6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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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山东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改革,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多形式警示教育活动。

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三)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设计。发挥老龄委统筹协调职能,出台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青岛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政策。加强康养事业和产业人才培养互动。规范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深入开展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健全完善区市、镇街、村居三级网络,优化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形态。

(四)落实老龄养老领域重点项目任务。完成13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创建验收工作。做好省“忆暖银龄认知守护”认知障碍老年人社区关爱项目。推动“5分钟急救圈”等公益慈善项目。实施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开展银龄志愿服务积分兑换项目试点。高质量完成10处镇街“一老一小”综合服务中心试点任务,打造20处社区物业+“一老一小”服务站点和20处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专区。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数据库。

(五)提升为老服务质量水平。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组织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和爱老敬老典型宣讲。深化“五床联动”试点,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融合发展。加强与家政、物业等企业合作,扩大医疗康复、代买代办、家政便民等上门服务供给。引导社工机构、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六)促进银发经济健康发展。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山东(青岛)康养产业博览会,促进康养事业产业与金融、人才、地产等资源高效匹配。开展适老化家居产品“国补”项目,拓展适老化改造等银发消费场景。

三、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七)健全“大救助”政策体系。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协调作用,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强化动态监测与主动发现,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政策,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电话0532-57717999,高效受理群众求助需求。

(八)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建立服务类救助供需对接机制,开展困难群众需求摸排,推动救助资源与群众需求精准匹配。链接慈善资源,常态化开展慈善救急难行动。发挥“小桔灯”等服务类社会救助品牌辐射效应,打造社会救助“一区(市)一品牌、一区(市)一特色”。

(九)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深化党建引领社会救助试点,推进部门政策衔接和资源统筹。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集中申报日活动和分层级组织业务培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与协同监督检查,实施社会救助绩效综合评价。

四、健全社会福利制度

(十)不断完善儿童服务保障供给。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提升“线上预警+线下核实”的困境儿童发现能力。开展困境儿童监护能力状况评估,健全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儿童主任、孤残儿童护理员队伍建设,系统实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持续开展“筑梦”系列关爱服务活动。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探索为病残儿童等提供特殊教育和康复服务。

(十一)优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探索“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共同入住养老机构或其他机构服务模式。深入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拓展康复辅助器具应用场景,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

五、抓好社会事务改革

(十二)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巩固提升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成果,重要节假日开展延时服务。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场景,打造一批户外颁证基地,新建2处特色婚姻登记点。融合婚登、文旅等场景,做强“海誓山盟 浪漫青岛”城市品牌。

(十三)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质效。完成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评估验收,强化市救助站统筹协调核心职能。拓展 AI 识别平台覆盖范围,提升街头主动发现、应急响应处置效率。

六、增强社会治理效能

(十四)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推动界线管理数字化。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村路命名实现全覆盖。规范开展城区市政道路命名,及时准确提供地名公共服务。加强区划地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认定。拓展“地名经济”助商惠农场景,深入开展“青岛好品”地名标识品牌建设活动。

(十五)规范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领域“两个覆盖”提质增效,理顺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市管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能力提升年”活动。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集中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深入实施“百社企链百镇村”专项行动。

(十六)促进法治慈善融合发展。完善慈善综合监管和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健全市、区市、镇街三级慈善工作支持体系。积极培育社区慈善基金,打造集社区基金、慈善空间、社工站于一体的“慈善服务综合体”。开展“慈善救急难双百行动”,举办“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爱满山海”十大公益慈善项目落地实施。开展第三届“青苗计划”优秀社区慈善基金和十佳优秀慈善空间评选。

七、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十七)加强“整体民政”建设。积极对接各类社会资源,链接民政各类业务,实现社会化助力。发挥各类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十八)推动“数智民政”建设。推进民政数智化转型,建设青岛市康养领域具身机器人暨智能康复类产品训练验证中心。全面提升养老数智化水平,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深度融入居家、社区及机构等多元场景。

(十九)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编制实施《民政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开展《青岛市殡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修订《青岛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青岛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十)提升民政法治化水平。培养市级法治骨干、区市级法治带头人。持续开展民政领域涉企规范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成立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专家库,推动民政领域各项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配合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有关工作。

(二十一)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倡树“实新快严”作风。做精做实“民政大讲堂”,强化分层分类培训,全面提升民政干部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十二)统筹民政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帮包督导机制。通过创意短视频等创新形式开展跨界宣传合作,扎实稳步构建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式的青岛民政宣传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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