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工作任务 |
进展成效 |
下步举措 |
1 |
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 |
43处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600处村(社区)养老服务站,10处示范性失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已完成建设。完成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4032张。 |
督导正在建设的各区(市)注意施工安全,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已完成建设的,做好运营准备工作,尽快投入运营。 |
2 |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 |
截至2023年9月底,我市共有机构养育孤儿140人、社会散居孤儿30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66人、重点困境儿童767人、低保边缘儿童46人,1—9月份共发放基本生活费3895.30万元。 三季度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057.24万元,惠及约3.52万残疾人市民;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260.55万元,惠及约9.82万残疾人市民。 及时分发省厅下发的疑点、预警数据,按时完成组织摸排、数据汇总和上报;启用青岛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帮扶,及时将符合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 |
通过基层儿童主任摸排,进一步确保做到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监管和精准发放工作。
|
3 |
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 |
继续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联合税务等部门制定《公益性税前扣除有资格办事指南》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办事指南》,开展部门协同指导培训,实现全方位闭环管理。 |
继续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与各部门进行会签。打造资源信息共享监管模式,联合公安部门,将慈善组织基础信息纳入平安青岛数据库。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