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工作任务 |
进展成效 |
下步举措 |
1 |
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 |
45处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600处以助餐功能为主的村(社区)养老服务站、10处示范性失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均已进入开工建设阶段,已有24处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48处村(社区)养老服务站、2处示范性失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完成建设。完成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4032张。 |
持续督导各区(市)组织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站建设。 |
2 |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 |
建立与医保部门信息对接机制,开展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帮扶,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梳理总结专项治理检查存在问题,督导各区(市)整改;完成青岛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开发。 二季度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006.46万元,惠及约3.46万残疾人市民;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143.84万元,惠及约9.53万残疾人市民。 截至2023年6月底,我市共有机构养育孤儿147人、社会散居孤儿34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61人、重点困境儿童758人、低保边缘儿童42人,1—6月份共发放基本生活费2556.46万元。 |
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监管和精准发放工作。 借助智慧社区一件事平台,建设儿童关爱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汇聚,实现对各类困境儿童业务场景的符合待遇资格人员的提前发现、资格延续认证、资格停发名单等。同时,打通卫健、残联、司法等有关部门的数据,实现适时推送。通过基层儿童主任摸排,进一步确保做到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
3 |
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 |
拟定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会同有关法律机构研究修改。联合税务等部门制定《公益性税前扣除有资格办事指南》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办事指南》,开展部门协同指导培训,实现全方位闭环管理。 |
继续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打造资源信息共享监管模式,联合公安部门,将慈善组织基础信息纳入平安青岛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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