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岛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民政领域“强基攻坚年”活动,聚焦促进共同富裕、聚焦共建共治共享、聚焦便民利民惠民,强基固本、攻坚克难,守正创新、真抓实干,推进民政系统作风能力提升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升民生保障、加强基层治理、优化公共服务、筑牢安全底线,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新发展,以实际行动体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成效,为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民政力量。
一、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完善落实社会救助制度。落实社会救助制度扩围增效政策、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的有效衔接。规范落实临时救助制度,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
(二)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完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度提高低保和特困救助供养标准。
(三)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拓展“物质+服务”多维救助,深化“青暖助”救助品牌,推进区(市)级社会救助品牌建设。
(四)落实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强化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救助对象动态复核。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质量。
二、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发布市、区(市)两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好《青岛市进一步优化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措施》。
(二)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完善提升45处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600处以助餐功能为主的村(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10处示范性失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建成家庭养老床位3800张以上。
(三)深入推进爱老助老五项行动。建成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1100处,优化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线上支付结算系统,加强助餐服务质量监管。
(四)擦亮青岛养老服务名牌。完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培育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高质量办好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中国青岛金家岭康养产业高峰论坛。
三、优化提升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提高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持续实施孤困儿童助医助学等政策、项目。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
(二)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深化提升“青情卫童”工作品牌,建设社会面未成年人保护点。建立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社会支持体系,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四级工作网络,打造900处村(居)儿童关爱服务阵地。
(三)推进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开展被收养未满18周岁儿童监护状况排查专项行动,制定鼓励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的政策措施。
四、统筹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一)深入推进“三放两化”。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各区(市)建立社区工作事项、社区综合考核评比项目、社区印章使用范围“三张清单”制度。
(二)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工作联动。组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深入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
(三)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效能。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按标准配备社区工作者。
五、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和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流程,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星级评定,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创建。
(二)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体系,组织实施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宣传推广一批社会组织优秀典型。
(三)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开展社会团体违规设立分支机构专项整治、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查处违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四)推动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强化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建设,鼓励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减免和降低涉企收费。鼓励支持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东西部协作,助力乡村振兴。
六、深化慈善社工和福利彩票事业发展
(一)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大力培育发展慈善组织、社区基金、慈善信托,落实慈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综合监管,推进慈善信息公开。
(二)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助力计划试点,开展社工站示范创建活动。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者队伍。
(三)完善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制度。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持续做好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工作。
(四)推进福利彩票事业发展。推动销售渠道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确保福利彩票依法销售、安全运行。开展特色公益活动,擦亮“福彩有爱·公益有我”党建品牌。
七、创新优化社会事务管理
(一)织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络。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救助管理工作区域中心试点。开展“寒冬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
(二)全面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倡导绿色节地生态葬,打造“海之情”绿色节地生态安葬品牌。持续推动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开展殡仪馆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服务保障。
(三)创新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开展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应用,打造推广“冷静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品牌。
(四)加强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行动,启动市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
八、加强和规范区划地名管理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部门联审机制、行政区划研究平台和专家库,加强行政区划统筹规划和战略研究。
(二)提升地名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地名制度规范,持续开展异常道路摸排整治。加强地名文化保护,逐步建立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发行《青岛地名词典》。
(三)提高边界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开展第七轮2023年度县级界线联检工作。加强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做好行政区域界线成果社会化服务。
九、强化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以“强基攻坚年”活动为载体,调动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从严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扎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创新,深化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聚焦民政业务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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