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担当作为谋发展、强化创新求突破,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民生福祉为根本,民生保障底线牢固
一是进一步健全救助帮扶制度。出台《青岛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施细则》,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完善《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扩大救助范围、优化救助程序。
二是进一步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将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提高10%,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资金11亿元,残疾人补贴3.8亿元,困境儿童补贴3828万元。
三是进一步创新多维救助方式。建设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深化“物质+服务”多维救助,“青暖助”“益同行”“小桔灯”等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救助品牌,荣获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
二、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一老一小成效明显
一是养老服务政策实现突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措施(试行)》,在省内率先出台家庭养老床位折扣补贴政策,建立老年人就餐送餐补贴、农村老年人综合补贴等制度,取消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消费门槛。制定出台农村养老服务消费引导制度,对农村高龄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消费进行补贴,探索将青岛农村养老服务卡与居民社会保障卡融合使用。青岛养老服务发展成效荣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入选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城市。
二是养老服务产业加快发展。建成100处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和113处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集中开业运营。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激励机制。开发空巢独居老人智慧监护平台。高层次举办2022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和首届山东青岛金家岭康养产业发展论坛,搭建省级养老服务资源交互整合平台。
三是未成年人保护进一步加强。制定《青岛市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规范》,设立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及发展基金,推出“青情卫童”未成年人保护品牌,启用“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标识。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营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以五社联动为载体,基层治理提能升级
一是提升基层治理服务能力。召开全市“五社联动”工作推进会,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助力基层治理新路径。以“共享家”理念打造新型社区邻里中心55处,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效能。举办全市村(居)委会主任示范培训班,实施城市社区居委会主任“成长计划”。
二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省内率先出台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在174家社会组织中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1000余起,减少经济损失和诉讼费用上亿元。引导1388家社会组织投资1.24亿元,实施乡村振兴项目活动631个。
三是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范发展。建设镇街社会工作站63处,实现全市镇街社会工作站全覆盖,入选全国乡镇(街道) 社工站建设助力计划试点。社会工作职业考试通过2444人,16人入选齐鲁和谐使者,数量均居全省首位。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意见。
四、以数字赋能为动力,社会服务持续优化
一是加快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一件事”,12个部门28项救助事项纳入统一平台,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婚姻登记实现电子身份证照应用,同步签发婚姻登记电子证照,与实体婚姻登记证具有同等效力。“身故一件事”实现静默办理。
二是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深化婚俗、殡葬改革,加快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扎实开展康复辅助器具国家综合创新试点,探索拓展康复辅具租赁服务支付方式。深化慈善组织综合监管,对全市40个慈善组织(基金会)开展专项审计。加强区划地名管理,编纂出版首部《青岛市地名志》,命名城市道路16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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