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5-27 来源 : 青岛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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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青岛市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2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全市民政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基本信息公开

1.机构职能和履职依据。主动公开市民政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等。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公开近三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及时在网站标注有效性。

2.规划计划。集中公开民政各领域专项规划,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公开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承担事项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公开所承担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3.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职权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监督方式等要素统一公开权责清单,及时调整。集中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编制并公开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按时向社会公布执法结果信息,于1月31日前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4.人事财政信息。及时公开2022年度公务员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条件、录用结果。及时公开2021年度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公开预决算说明、表格、“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以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城乡低保等民生关注热点,出台并及时公布相应保障措施及政策文件、相关事宜的办理登记审批流程,定期向社会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方面社会救助数据,公布救助对象人数、标准、资金支出等信息。

2.推进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救助保障政策及救助对象人数、标准、资金支出等信息。及时公开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与标准文件,定期公开公示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老年人补贴等事项标准及发放情况,明确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等信息。公布康复辅助器具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等情况。

3.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社会组织年报、处罚等管理执法信息。认真贯彻落实《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行为,及时主动公开慈善信托备案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信息。

(三)扩大政务公开参与度

1.加强依申请公开。保障在线、信函申请渠道畅通。提高答复规范性,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答复,出具书面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答复书,说明法律依据、理由,告知救济渠道,并明确救济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

2.加强政策解读。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重点工作部署安排,开展政策文件、落实办法的解读,提高重要政策解读比例,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相关解读材料。围绕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通过简明问答、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或政策吹风会的形式进行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

3.加强公众参与。做好决策预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及时反馈意见征集结果。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惠民政策措施等工作开展提供在线调查征集渠道(不含电子邮件形式),开展次数不低于1次,活动结束后公开反馈结果。常态化公开局长办公会议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公开省级、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复文,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在青岛市民政局网站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市民政局网站建设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功能的可用性,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提供搜索查询功能,包括简单检索、高级检索和智能检索等,提高搜索结果的准确性、易用性,能根据搜索关键词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搜索结果实现分类展现。加强无障碍建设,为特殊人群及老人提供便捷浏览服务。

2.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及时发布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更新的准确性。在市民政局网站提供政务新媒体的有效链接,政务新媒体整合市民政局网站入口、办事服务、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等功能。

3.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市民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发布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开展或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制定发布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级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二)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务“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办事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发文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加强考核问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问责力度,把政务公开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当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2022年青岛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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