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8-13 来源 : 青岛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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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青岛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燃烧建功激情、主动担当作为,在抓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创新实干、戮力攻坚,着力保民生、兜底线,固根基、提效能,扩供给、促均等,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机关党建全面提升。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等及时跟进学习,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计划安排表,细化31项学习教育内容,精心组织学习。举办“忆峥嵘、温党史、传承红色基因”文艺汇演、庆祝建党100周年“福彩杯”第一届文艺(歌咏)会演,传承、培育、弘扬“爱心飞扬”民政服务品牌。组织开展全市民政工作“创新实干年”活动、民政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推动民政领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解决,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为民爱民的实际行动。

二、不断扩大优质供给,养老事业快速发展。一是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成农村镇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2处,445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13处农村幸福院转型为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举办2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大集,鼓励更多老年人尝试、参与、享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二是全面提升机构养老品质。深化运用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平台,招引泰康、九如城、蕾娜范等国内外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在我市投资建设养老服务项目;对266家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多元化发展。三是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与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整合优化养老服务发展扶持政策;在全市推广使用青岛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注册志愿者4492人、服务对象4100人,服务总时长2410小时。

三、持续提升救助效能,兜底保障更加有力。一是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七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4元,三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4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80元;七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56元,三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5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20元。机构内养育孤儿提高到每人每月198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高到每人每月1650元,重点困境儿童提高到每人每月 1320 元,特困人员护理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按照10%比例同步提高。上半年,共发放低保金3.5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1.15亿元、临时救助资金2430万元、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1428.27万元。二是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审核确认权限全部委托下放镇(街)实施,各区市全部建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各镇街全部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出台《青岛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管理办法》,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制定印发《关于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意见》,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积极争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试点,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跨省认定。牵头成立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儿童保护工作基础。三是扎实开展解忧暖心行动。组织全市各级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走访慰问低保对象、特困人员9803人,其中生活困难的党员、老党员170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687人。

四、夯实基层治理根基,社区治理提质增效。一是全力抓好换届选举。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意见》《青岛市第十三届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细则》等19个政策文件,按照“一选三配套”换届工作思路,全市2072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提高社区服务效能。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修订完善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组织完成村(社区)“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补贴政策,加快落实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三是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在直属社会组织中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制定印发《青岛市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承办全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会议。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51家。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全市131家商协会减免会费、服务性收费669.6万元;78家商协会实施提升服务举措103项,惠及4800余家企业。四是提升慈善社工工作。建立慈善组织综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社工站建设市办实事项目,建成镇街社工站29处;启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完成2285名持证社工人才和167家社工机构的注册录入。

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服务便民惠民。一是扎实推进殡葬改革。通过提前预约、网络祭扫、集中公祭等方式,倡导错峰祭扫、文明祭祀,有效应对清明节祭扫高峰;加大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力度,探索扩展殡葬惠民服务事项。二是再造婚姻登记流程。将涉外登记职能下放到区市,6月1日起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0余人次,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开展“照亮回家路”寻亲专项行动,帮助16名走失人员成功寻亲。四是稳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命名新建道路24条、调整起止点8条。扎实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全市第六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

下半年,市民政局将继续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党史学习教育和“创新实干年”活动为抓手,民生保障在更加精准、提质效上下功夫,社区治理在更加精细、促和谐上做文章,社会服务在更加精致、解难题上求突破,为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做出民政贡献。

(一)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民政领域各服务场所、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安全。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民政领域安全稳定。

(二)突破农村养老发展瓶颈。高质量建设40处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实现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制定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引导政策,形成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营的良性局面。制定养老机构动态等级评定政策、差异化运营补贴政策和规模化经营奖补政策,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三)健全完善大救助体系。兜底保障低保、特困、残疾人、困难老年人、孤困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用好山东数字民政及山东社会救助数字平台,推进社会救助对象主题库建设,实现全市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共用;出台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深化拓展“物质+服务”多维救助。

(四)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全力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指导制定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组织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乡镇(街道)服务能力示范单位建设、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镇(街)社工站建设,举办社区供需服务大集,全面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五)持续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扎实推进生态殡葬改革和文明婚俗改革,加强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强化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范,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检查,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组织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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