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福彩圆梦•孤儿助学”转移支付项目 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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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孤儿助学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2021年预算,中央下达我市孤儿助学专项资金预算95万元。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孤儿在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二)省级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省级资金分两次下达我市:

1.第一笔资金,2020年11月27日发文,《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1 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社指100号)提前下达我市孤儿助学资金74万;

2.第二笔资金,2021年7月29日发文,《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等预算指标的通知》 (鲁财社指50号)下达我市孤儿助学资金21万。

资金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孤儿在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三)市级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青岛市市财政第一笔资金,2021年5月10日发文,《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青财社指[2021]10号),资金拨付各区市和市儿童福利院;

2.青岛市市财政第二笔资金,于2021年9月14日发文,资金拨付各区市和市儿童福利院。

资金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孤儿在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下达孤儿助学专项资金预算95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此项资金我市是对符合条件的孤儿,每年的8月份到次年5月份的10个月间,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截止2021年12月份,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领取到助学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制定《青岛市民政局“福彩圆梦_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青民字〔2021〕46号),各区市儿童福利院按照要求发放资金,资金管理符合规定用途,未发现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根据2021年预算,中央下达我市孤儿助学专项资金预算95万元。经核实,截止2021年12月底,我市共有86名符合条件的在校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

二是此项资金我市是每年的8月份到次年5月份的10个月间,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截止2021年12月底,我市共有86名在校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按月足额发放。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及时发放。

(2)时效指标。截止2021年12月底,我市共为86名在校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全部按照时限要求发放到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为孤儿接受中专及高等教育提供了资金保障,有效地保证了孤儿正常的学习生活,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2)可持续影响。有效地保证了在校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正常的学习生活,为他们完成学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每一名符合助学条件的孤儿,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对受资助孤儿进行电话回访,在校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领到助学金均十分满意,感谢政府的关怀。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项目自评得分88.1,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下一步将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及时发放到位,提高绩效目标的完成质量。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依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均通过政务网站进行网上公开。

五、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各区市和市儿童福利院开展孤儿助学绩效自评,对照《青岛市民政局“福彩圆梦_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认真查找资金发放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存在不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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