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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揭榜”单位名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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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青政办字〔2024〕53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揭榜”任务的通知》(青科成字〔2025〕1号),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论证、名单公示等程序,确定“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等5项“揭榜”任务,共由33家单位承担,现将“揭榜”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二、“揭榜”单位名单

对承担5项“揭榜”改革任务单位进行公布,其中:

改革任务1“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共11家单位揭榜: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大学(青岛)、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青岛海洋科技中心、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四川大学青岛研究院。

改革任务2“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共4家单位揭榜: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海洋科技中心、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

改革任务3“创新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方式”,共5家单位揭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海洋科技中心。

改革任务4“推行‘先使用后付费’制度”,共9家单位揭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农业大学、青岛海洋科技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青岛市口腔医院。

改革任务5“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持股平台”,共4家单位揭榜,青岛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国实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协同创新研究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创新孵化处 刘勃 8591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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