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02-28 来源 : 青岛市科技局
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青岛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附表等共九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1345;传真:0532-85911333;电子邮箱:qdstc@qingdao.gov.cn)。

  一、概述

  2016年,青岛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信息主动发布,强化发布解读,注重与公众互动,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提出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专门人员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加强工作督查,局考核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绩效考核,强化工作监督和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落实同步解读机制,2016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岛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办法》等重要政策文件,我局均同步编制上报了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材料。同时,针对我局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包括专利运营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等主动发布政策解读7条,加深了公众对政策的了解。

  (二)加强政民互动。围绕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及时通过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行风在线等平台进行政策解读和回应,围绕大型仪器共享、高企认定、专利运用与保护等组织网络在线问政12场,参加《行风在线》2场、《民生在线》1场,组织开展“走进市办实事”机关开放日等活动。

  (三)深化与媒体合作。一是加强与国家、省、市各级媒体互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主动向媒体推送政策解读等科技信息。一年来,主要媒体对我局进行宣传报道1000余条次。二是紧扣大事、要事,加强主动新闻发布。对重大创新政策和创新举措,主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恳谈会,对政策进行解读,对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答疑解惑,传递权威信息。围绕科技奖励、股权激励、科技金融等工作组织召开记者恳谈会3次。围绕科技创新发展意见、高企认定、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等组织新闻发布会10场,有力回应了社会关  切,发挥了舆论宣传引导作用。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科技局通过青岛市政务网(www.qingdao.gov.cn)和青岛市科技局网站(qdstc.qingdao.gov.cn)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5条。其中更新公开机构信息1条;公开公文法规99条、工作动态276条、政策解读7条、规划计划信息10条、财政财务信息5条、人事信息7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提交,全部按时答复办结。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掌握信息2件,非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或减免情况。

  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政府信息有关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附表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2月28日

 

  附表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青岛市科技局                                                                                                                                                                                                                                                 填报日期:2017年2月28日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0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0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0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4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1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0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 姜波   审核人:李天传   填报人:张永艳       联系电话:85911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