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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管理,规范工作流程,针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青岛市科技局对《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并于2026年4月21日正式实施。
二、政策目标
新规程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诚信建设工作的最新要求,健全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科技计划项目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三、重要举措
新规程共八章三十二条,分总则、各方职责、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科研诚信管理流程、科研诚信查询、信息化建设、信息共享和附则等八部分主要内容。
重要举措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了依法依规、审慎适度的总体思路。从职责设置到工作流程,都坚持遵循法制轨道,准确界定范围,确保过惩相当;二是实行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制度。科研诚信异常名录是市科技局根据科研诚信管理工作需要,建立的科研失信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决策依据;三是强调科研诚信管理全覆盖。实现管理过程全覆盖和责任主体全覆盖,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编制、项目申请、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明确不同责任主体应遵守的基本约定及失信后的处理规则;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依托青岛市科创主体创新发展“一件事”信息化平台,建设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在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合法合规归集和共享科研诚信信息。
四、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青科字〔2026〕2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项目评审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此次修订,在项目评审前信用查询内容中增加了项目负责人,加强了项目评审环节对项目负责人的科研诚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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