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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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13900000097000118
  • 成文日期 2021-05-06
  • 发布日期 2021-05-06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 《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办法起草背景和依据是什么?答:2020年12月,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青厅字〔2020〕38号),设立产业领军和行业拔尖2项人才计划。为加快推进产业领军计划实施,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来我市创新创业发展,市科技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起草了《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办法》共分七章、23条,包括总则、标准条件、组织实施、职责分工、支持政策、监督管理和附则。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制定目的和选拔方向。第二章标准条件。明确申报的三类项目标准和可择优纳入《办法》支持的几种情况。第三章组织实施。明确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流程。第四章职责分工。明确《办法》涉及单位部门等的工作职责。第五章支持政策。明确人才津贴和项目资助两方面的支持政策。第六章监督管理。明确在资金使用、股权退出、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第七章附则。明确《办法》解释部门和有效期。

    三、办法适用对象是什么?答: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在人才津贴和项目资助上给予支持。

    四、申报项目三类标准是什么?答:依据申报项目水平、成果转化、市场前景和产业贡献,领军人才计划共分三类,其中一类、二类项目,主要面向人才团队申报。一类项目:具有世界一流水平、市场开发潜力大、能引领我市产业发展、有效带动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二类项目:科研或者技术成果属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空白,市场开发前景广阔,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生产成效显著;三类项目:科研或者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创新项目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五、领军人才将获得哪些支持?答:支持有两个方面:人才津贴和项目资助。在人才津贴方面,“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称号获得者按照项目评审层次享受人才津贴。一类给予每位团队带头人500万元,二类给予每位团队带头人100万元,均按30%、30%、20%、20%的比例在管理期内逐年发放,鼓励团队带头人与核心成员根据贡献度合理分配;三类按照每位领军人才4000元/月标准逐月发放。在项目资助方面,投资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项目库进行遴选,提出市级项目资助支持意见,项目资助采取股权投资方式。鼓励项目落地区(市)采取适当方式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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