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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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13900000097000111
  • 主题分类 科技
  • 成文日期 2020-09-03
  • 发布日期 2020-09-04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科技局
  • 关于对《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政策解读
     
    1.《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出台的目的及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强化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深入扎实推进科技引领城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青岛市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7〕14号)、《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有什么突出的亮点?
    一是扩大了项目承担主体范围,第七条明确“主要面向在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软科学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是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根据国家及省市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项目经费管理直接费用推行试点“包干制”,直接费用调剂权下放至项目承担单位,由承担单位据实核准并自行统筹调剂,在验收时报项目主管单位和市科技局备案。
    3、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有哪些类别?如何组织?
    战略研究计划立足青岛市科技创新决策需求,围绕科技引领城建设,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等新时期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战略规划、体制改革、产业发展、资源配置、政府管理、重大任务等方面研究。战略研究计划根据研究定位、决策需求和项目内容,可分为战略导向项目(A类)、决策支撑项目(B类)和特色研究项目(C类)三类。
    (1)战略导向项目(A类):突出战略性、导向性、长期性,申报单位围绕全市重大创新发展需求,立足全局谋划开展相关创新研究。该类项目研究成果应为城市创新发展提供战略性、持续性决策参考。
    (2)决策支撑项目(B类):突出靶向性、精准性、时效性,申报单位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突发、紧急或重大决策部署,立足于当前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创新研究。该类项目研究成果应形成针对性强、落地落实的对策建议。
    (3)特色研究项目(C类):突出特色性、储备性、前瞻性,申报单位根据战略研究计划确定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基础与特色优势组织开展相关创新研究。该类项目研究成果应为本领域创新发展做好基础积累和应用支撑。
    根据项目类型,可采取定向委托或社会申报方式进行立项支持。A类和B类项目原则上以定向委托方式为主确定承担单位, C类项目原则上以社会申报方式为主确定承担单位。市科技局可以根据全市创新发展进度安排和实际需要,发布申报指南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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