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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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13900020020190010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成文日期 2019-02-15
  • 发布日期 2019-02-18
  • 发文字号 青科规字[2019]8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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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南区、崂山区、高新区、西海岸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及项目牵头单位:

      为更好发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需求,2019年将主要围绕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采取专项组织方式,重点支持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平台、青岛市虚拟现实光学评测技术创新平台、国产自主可控涉密信息设备及操作系统技术服务平台、青岛市新能源汽车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等平台建设。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渠道

      登录青岛市科技局网站(qdstc.qingdao.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查看《项目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并进行网上注册。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合同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登录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请书中陈述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研究水平以及评审专家参考用),部分附件模板可在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各项目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添加意见后提交。

      相关附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

      3.2019年项目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

      4.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5.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6.其他相关材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预算与实际研究工作内容显著不符的;

      2.项目申报者在往年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合同等不良记录的;

      3.所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其它不符合《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青岛市科技局青岛市财政局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

      三、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2月16日8:00至2月19日17:00。

      

      业务咨询:

      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 王妮妮 88728989-828

      市科技局规划发展与监督处 王平超 85911343

      

      附件:1.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编制提纲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19年2月15日

      

      青科规字〔2019〕8号附件.doc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