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齐鲁教育名家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2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齐鲁教育名家培育工程(2023-2026)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77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和区市遴选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17日-2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青岛市教育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受理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2215室
附件:齐鲁教育名家培育工程(2023-2026)推荐人选公示名单.docx
青岛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