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7-28 来源 : 体卫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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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体局、卫生健康局,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青各高校,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和教育厅《2021年山东省控烟干预工作方案》(鲁卫函〔2020〕19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实施,科学引导青少年树牢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筑牢青少年“拒绝第一支烟”的社会环境,建设无烟学校,营造健康文明育人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全市80%以上的托幼机构、幼儿园、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在青高校建成无烟学校。到2022年底,全市托幼机构、幼儿园、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在青高校全部建成无烟学校。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体系建设,确保控烟成果

  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无烟学校建设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标。各学校应对教职人员进行控烟培训,强化控烟措施,将履行控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评价体系。学校要将吸烟、二手烟及电子烟危害等控烟相关知识、《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相关内容普及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体系中,将学生吸烟行为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卫生部门要帮助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吸烟者主动戒烟,并提供相应的戒烟服务,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无烟校园氛围。

  (二)严格评审流程,确保创建实效

  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在青高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创建无烟学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评审;各区(市)教体局、卫生健康局负责对辖区内的无烟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评审,每年11月15日前,将评审合格的学校、托幼机构名单分别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语言文字处)和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

  1.申报。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国家无烟学校建设指南(详见附件1),落实无烟学校各项工作,对照《青岛市无烟学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先开展自评,符合条件的,每年5月30日、9月30日前,向主管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处室提出申请(详见附件3),其中,在青高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有关民办学向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语言文字处)申报,其他学校、托幼机构分别向所在区教体局体卫艺科、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科申报。

  2.评审。各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对申报无烟学校的学校进行评审,评审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各项标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鼓励在青高校参照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托幼机构、幼儿园、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等无烟校园建设标准,建成校园内全面禁烟(室内外)的无烟学校。

  3.通报。经评审合格的学校,每年底,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发文通报,授予无烟学校称号。获得无烟学校称号的单位,要在单位醒目处悬挂无烟学校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创建无烟学校活动自2021年至2022年底,每年评审两次,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学校。市教育局、市卫健委每学期将对已经取得无烟学校称号的单位进行核查,对无烟学校建设中表现优秀者予以表扬,对核查不合格的单位要求其整改,对经举报查实明显不符“无烟学校”标准的,或连续抽查两次不合格的,取消其“无烟学校”称号。

  (三)强化宣传教育,维护无烟环境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世界无烟日(5月31日)、控烟立法日(9月1日)、儿童节、教师节、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各种活动、讲座、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对无烟学校建设进行广泛宣传。

  结合青岛市无烟家庭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在校师生加入无烟家庭建设,通过小手拉大手共同打造家庭无烟环境,鼓励家长积极参与控烟志愿者或戒烟活动,为孩子树立良好形象,适时组织开展无烟家庭交流活动,宣传烟草烟雾危害,保护更多的人免受二手烟危害,共同打造无烟青岛。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对建设无烟学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无烟学校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监督评估,巩固建设成果

  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对本区域内学校开展无烟环境建设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开展无烟校园建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整改,对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并推广。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联系。

  市教育局联系人:于常娟,联系电话:85912947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官琳 ,联系电话:85912582

  

  附件:1.国家无烟学校建设指南

            2.青岛市无烟学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3.青岛市创建无烟学校申报评审表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7日

  

  青教通字〔2021〕89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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