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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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23]33号),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

全年通过不同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3条(含制定和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002条,累计阅读量1008万余次,指导局属学校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1000余条,不断提升教育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打造协同联动力。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持续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规定格式规范答复文书,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市教育局按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次,其中予以公开17件次,部分公开答复0件次,不予公开0件次,无法提供7件次,本年度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目录梳理工作,切实推进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特色建设,确保目录设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落实信息发布相关审核要求,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内容更新及时。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参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不断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持续引入第三方网站监测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检查、维护,杜绝错链、断链等问题,做到网站管理规范,内容严谨准确,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推进、各相关部门协调共进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完善网站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章建设,强化信息发布的管理与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三是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及时向群众更新投诉举报电话,确保民意畅达,听取群众意见并结合实际做好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创新,解读形式、渠道和内容应更加多样化。二是需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改进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用好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信息公开渠道,拓展政策解读形式和渠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更易接受理解的宣传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组织教育系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持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严格落实青岛市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23]33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并根据山东省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组织局属学校集中开展信息录入,安排专人负责审核,严把公开信息政治关、质量关,保障信息录入质量。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共办理建议提案152件,办复率100%。其中主办人大建议80件、政协提案72件。办理结果均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了公开。市教育局获评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和市政协提案优秀承办单位。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市教育局紧紧以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积极依托政务公开推动数据赋能招生流程再造,打破部门数据共享瓶颈,实现了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包括小升初、幼升小)“一网通办”,家长报名“零跑腿”,学生入学“零证明”。实现户籍、常住人口、不动产、商品房网签、房屋租赁、企业登记等多项项数据和接口接入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通过实行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了信息采集、初审、复审、终审、录取、分班、建籍全程无人工干预,打通政策到民惠民“最后一公里”。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数据统计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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