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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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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14294455265184232
  • 主题分类 教育
  • 发布日期 2024-03-28
  • 一、制定依据

    根据《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实施办法》(青教通字[2018]53号)文件和《2024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要求制定。

    二、考试办法

    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共计60分,其中过程管理考核满分为30分,目标效果测试满分为30分。

    (一)过程管理考核(30分)

    每学期结束时,公示评定结果,记录在《青岛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上并通知家长签字确认。学年结束前,将评定结果及时输入青岛市中学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信息平台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过程管理考核评定满分为30分,其中,初一、初二、初三每学年为10分。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1.运动参与(共9分,每年3分)

    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大课间、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等出勤及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2.体质监测(共9分,每年3分)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测试。每年根据教育局文件通知由各区市统一部署,组织测试,及时将测试数据输入青岛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库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3.运动技能(共12分,每年4分)

    运动技能测试项目依据《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规定,包括:篮球、排球、足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网球、羽毛球、帆船、武术、健美操等,各区市也可根据课程标准和区市特色项目的发展增加测试项目选项,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学生每年可选择两项运动技能参加测试,学校应组织不少于3名体育教师参与评分。

    (二)目标效果测试(30分)

    依据《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每个考生必考1项,选考2项,共计3项。3项考试须在半日内完成。

    必考项目(10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选考项目(20分):

    第一类(10分):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任选一项;

    第二类(10分):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任选一项。

    三、成绩运用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规定的体育考试方法,应届毕业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成绩原始分数为60分;往届考生和外地回青考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目标效果测试成绩乘以2的办法计分。

    体育成绩与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科目一起作为第一组合,满分400分。根据总分进行等级划分。其中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报考青岛市优质高中第一组合要求B以上,普高要求第一组合C以上。

    四、免考及特殊政策

    (一)免考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的,可申请免考,按满分60分计入总分。

    2.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或由于突发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原因,确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免考申请通过后,其升学体育分数按目标效果测试总分30分的60%(即18分)同过程评价得分相加的办法计算。

    3.因过于肥胖患病或患有心血管病等疾病不宜长跑的学生,出具医生诊断证明,可申请办理单项免试,经审核批准后,该单项成绩为满分10分的60%(即6分)。

    4.办理免考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含本学期医生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用药明细及缴费凭证,残疾人须持《残疾证》)。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区市教体局和市教育局考试领导小组逐级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公示一周,其结果写实性记入档案。

    (二)缓考

    1、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进入考点前由学校统一申请办理缓考,经审核批准后,在缓考时间内进行考试,缓考办法与正常考试相同,缓考时间为5月7日(星期二)上午8:00,在青岛一中进行,7:30前到考点检录进考场,申请缓考后仍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考生,按照免考规定执行。

    (三)体育加分办法

    考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比赛。

    1.在国家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

    2.在国家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

    3.在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

    4.在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加4分。

    5.凡属上述加分的学生,只能享受一种最高加分待遇。奖励加分计入目标效果测试成绩,满分仍为30分。

    五、考试保障

    各区市和各初中学校按照要求组织考生按规定必须提前参加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考生,应持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免考,不得参加考试。

    学校组织考生与家长须签订《2024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水平考试同意书》;组织学生做好模拟演练。

    按照考试时间安排组织考生安全有序的带到考点,考试结束后组织学生有序撤离。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青岛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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