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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教育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中所说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是什么意思?
《青岛市教育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种所说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享有的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自主决定权和处置权。
2.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不同法律规范,应该怎么办?
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不同法律规范,在适用法律时应当遵循下列顺序原则:
(一)效力层次高的法律规范优先适用;
(二)法律规范效力相同,有特别规定的优先适用;
(三)法律规范效力相同,生效时间在后的优先适用;
(四)下位法在上位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以提高下限、降低上限等方式进行细化的,适用细化的法律规范。
3.教育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什么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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