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青岛市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青人社规〔2022〕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正高级评审委员会、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正高级评审委员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正高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12月26日评审通过的31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8名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10名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符合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职称取得时间自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附件:2023年度青岛市中小学、基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docx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