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创新出台“校长十条” 加强学校配餐(食堂)管理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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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创新工作方法,制定出台《青岛市中小学校校长配餐(食堂)管理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校长十条》),作为校长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在校就餐需求,更好地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推动青岛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校长领导力。学校配餐(食堂)管理是新时期赋予教育更广的社会责任,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责任人,需要具备更多元的领导力。《校长十条》依据新时代教育的新政策新理念,结合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新要求,以新的视角,树立新发展思路,详细列明校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中的具体措施,促进校长多元领导力提升,推动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创新性变革,是学校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

二是强化校长职责。《校长十条》从校长工作实际出发,针对学校配餐(食堂)管理中涉及多个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主体责任为基础,将各类政策法规中校长的职责凝练为十条措施,条例更清晰,职责更明确,指导校长将职责有效落地。

三是优化校长工作机制。《校长十条》对校长工作机制进行了整体优化,更加注重落实责任的具体内容、具体负责人、具体时间节点、具体工作路径和工作方法等内容。重在指导校长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学校膳食委员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重点明确每学期、每月、每周、每日、每餐的工作制度。

四是注重校长实操性。《校长十条》注重细化责任落实的时间、任务、路径、责任,并根据不同责任人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更注重实操性,既有政策落实的基本要求,又有政策的详细解读。让校长更易记易懂,在实际工作中实操性更强。

五是创新目标更明确。《校长十条》提出三项创新内容,一是首次提出学校膳食委员会家长占比大于学校人员占比,让家长更多地参与到学校的监督管理中;二是提出全员参与监督模式。即校长要牵头打造一支以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专(兼)职营养师为骨干力量,中层干部、班主任、校医、教职工、家长代表、配餐(食堂)从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的校内监督队伍,形成全员参与、全员监督、互通交流、共建共享的常态化工作模式,营造校内监督良好氛围;三是提出食育文化特色发展,即赋予食堂育人功能,积极探索食育文化特色发展。立足学校教育文脉和资源优势创立食育文化品牌、拓展课程资源,开展“品牌建设”活动,创立一校一品牌、一区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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