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立督政责任区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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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文件,率先建立督政责任区制度,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评价。

根据督政责任区制度文件规定,督政责任区按行政区市划分为10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配备4名责任督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教育重点和中心工作确定督导事项,责任督学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四不两直”等形式,到区市政府相关部门或随机抽取不同类型学校,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区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情况、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保障情况、统筹推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

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督导评价。责任督学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在督导结束后及时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列出问题清单,向被督导区市进行书面反馈,要求限期整改。被督导区市根据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按期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下一步,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结合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重点工作,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责任督学在所负责的督政责任区进行随机督导。督政责任区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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