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标准体系引领清廉校园建设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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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2022年1月,市纪委机关、市委教育工委联合印发《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清廉建设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清廉建设融入教育改革发展、融入立德树人实践、融入基层学校治理,打造“清廉校园”品牌。为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日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印发了《青岛市“清廉校园”创建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清廉校园”创建评价指标(试行)》(以下简称《创建办法》《评价指标》),全面推进教育领域清廉建设。

《创建办法》明确了“清廉校园”创建的指导思想和责任主体、创建周期和范围、考评标准、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等5个部分内容,确定中小学校“清廉校园”创建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申报、评估,数量原则上每次不超过100所。2024年组织首批中小学校“清廉校园”的推荐申报、评估、通报命名。《评价指标》包括基本项目、必查项目、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指标中详细列出了具体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等内容。

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出打造“清廉校园”品牌,这次出台《创建办法》和《评价指标》,进一步规范和引领我市“清廉校园”建设工作。下一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把廉洁文化建设、廉洁养成教育与“清廉校园”创建结合起来,在学校中形成干部清廉从政、教师清廉从教、学生崇廉尚洁的良好风尚,打造一批“清廉校园”品牌学校,为青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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