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我市召开《教育督导条例》修订立法座谈会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12-28 来源 : 青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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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善我国教育督导法治建设,推进《教育督导条例》修订立法工作,12月22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我市召开《教育督导条例》修订座谈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有关区市教体局总督学及教育督导室主任、部分学校幼儿园的校长、督学等代表参加了座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领导主持会议。市教育局总督学尹明琴出席座谈会并介绍了青岛教育督导情况。
  会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领导介绍了《教育督导条例》修订的背景、思路、创新方向以及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指出,《教育督导条例》颁布以来,已初步形成了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教育督导体系,教育督导在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善办学条件、缩小教育差距、提升教育质量、维护校园安全、处理教育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已经八年,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对教育督导工作有新的期待,特别是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很多新的举措需要上升为行政法规,通过立法形式固化下来,因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此召开座谈会征求基层意见,为下一步《教育督导条例》立法修订工作开展论证。青岛教育督导坚持改革创新,取得了很大成绩,很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希望青岛在下一步工作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督导体系,创新督导方法,加强结果使用,真正实现“长牙齿”,推动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保障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会上,与会代表就教育督导的原则、工作机制、督导保障、督学管理、督导实施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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