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第二批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职、民办学校);其中第一批已被评为山东省“绿色学校”称号的学校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对照《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标准》,自评分数达80分以上,且近一年内未受到生态环保相关处罚。
2.为充分考虑各地绿色发展实际,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第二批创建学校创建标准物质条件:“园地齐全,校园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30% (新校区达到 40%以上)(3分)★”,此项不再作为必达标准,如达不到条件,扣3分。
二、材料申报
(一)区市所属学校。请各区市教体局汇总本辖区申报学校名单,于10月31前将《青岛市XX区(市)山东省“绿色学校”推荐认定名单及评分情况汇总表(第二批)》(见附件3)、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总结、拟推荐学校的申报表评估表、学校申报佐证材料等电子版材料发qdlsxxcj@163.com邮箱,同时将上述汇总表、工作总结及学校申报表(一式2份)纸质版,加盖区市教体局公章寄市教育后勤服务保障中心校园节能科(地址: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504室)。
(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请达到申报条件的学校于10月31日前,将带有自评评分的《山东省绿色学校申报表》、《创建评估表》一式2份,学校申报佐证材料等电子版材料发qdlsxxcj@163.com邮箱,同时将相关表格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后寄市教育后勤服务保障中心校园节能科(地址: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504室)。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教体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按照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好本辖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认真做好绿色学校优秀案例征集,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深入挖掘影响力广、成效突出先进典型,优秀案例各区市请提报不少于两件,于11月11日前报送至绿色学校创建邮箱qdlsxxcj@163.com,市教育局将择优推荐省教育厅。
(二)各区市教体局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根据省教育厅明确意见,我市第三批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合并至第二批一并开展。按照《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到2022年底,各区市60%以上的学校必须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标准。
(三)各区市所属学校按照学校申报、区市教体局审核推荐、市教育局复核的程序组织实施;局属学校由学校申报、市教育局审核。各申报学校要结合评审标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发改委对申报学校进行考核、验收,各单位提交申报资料要客观真实,不得弄虚造假。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后勤服务保障中心。联系人:王珊,联系电话:82734199。
附件:1.青岛市各区市山东省“绿色学校”(2022年)创建申报计划表
2.山东省绿色学校申报表(中、小学)
3.青岛市XX区(市)山东省“绿色学校”推荐认定名单及评分情况汇总表(第二批)
青岛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青岛市各区市山东省“绿色学校”(2022年)创建申报计划表.xlsx
附件3青岛市XX区(市)山东省“绿色学校”推荐认定名单及评分情况汇总表(第二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