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吟诵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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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54669763917384609
  • 主题分类 教育
  • 成文日期 2022-08-17
  • 发布日期 2022-08-17
  • 发文字号 青教通字〔2022〕9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教育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教体局、语委,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创新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小学的传承形式,增强学生爱国主义情感,感受传统文化魅力,进一步发挥普通话吟诵方法在中华经典诵读和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现将《青岛市吟诵实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推进落实。

     

                                 青岛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7日


    青岛市吟诵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依托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诵读、书写、讲解、演讲、吟诵、创作、展示等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普通话吟诵方法在中华经典诵读和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结合青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传承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的要求,推动传统文化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在内容,提升质量;少儿优先,保障重点;公益普惠,深入基层”的基本原则,开展吟诵实验区建设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市中小学、中职院校、幼儿园普及性开展普通话吟诵活动,通过改良、推广、普及普通话吟诵这一中华文化的学习方式,引领学生濡染传统文化,进而实现以下目标:

    (一)落实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教材课程指南》文件的要求。小学生学习撰写对联,初中生学习诗词格律,高中生学习诗词鉴赏,率先按照《指南》要求开展教学,成为全国第一个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教学的地区,力争我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全体小学生掌握对联常识、全体中学生掌握格律常识,部分学生可以撰写对联、创作诗词、鉴赏古诗文的地区。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华经典吟诵活动。根据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用吟诵的方式进行中华经典诵读,推动全市中小学开展吟诵教学、吟诵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吟诵课程、成立吟诵艺术社团,进行诗词创作、音乐创编、童谣儿歌等活动,切实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文素养和传统文化素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和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

    (三)打造“吟诵在青岛”品牌活动。促进全市中小学传统文化教育的深入开展,鼓励学校开展有特色重实效的传统文化教育课程和活动。每年举办全国性吟诵和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在国家级媒体上宣传青岛市吟诵和传统文化教育实绩,将青岛市建设成为在全国具有引领作用和影响力的传统文化教育示范区。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教师吟诵专题培训。由首都师范大学组织全国吟诵专家和吟诵教学名师开展各区市的线上和线下的吟诵专题培训。培训分为半天讲座(全体语文、音乐教师参加)和15课时吟诵初级培训(骨干教师参加)等,实现全体参训教师可以参与开展吟诵活动;骨干教师掌握吟诵方法与教学方法,能够指导开展高水平的经典诵读活动,并将吟诵融入古诗文教学。培训计入教师的继续教育学分。首师大团队继续提供长期线上培训和学术指导。

    (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活动。依托首都师范大学中国国学教育学院的传统文化教育课程体系资源,在青岛市中小学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宣讲活动,开展高水平的传统文化教育。

    (三)打造典型示范学校。每年评选一批在经典吟诵与传统文化教育中取得优异成果的学校、教师进行表扬,发挥引领效应。由青岛市教育局和首师大基地共同授牌示范学校。

    (四)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参与学术指导和引领,与首师大基地共同开展国家语委重点课题“古诗文吟诵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的研究工作,共同研发青岛市的吟诵和传统文化教育的特色课程,向全国推广,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中小学大阅读工程。

    四、工作措施

    (一)市教育局发文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实施“新时代新传承?中华经典吟诵”工程,并将之纳入青岛市传统文化教育和“十个一”项目。

    (二)由首都师范大学(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首都师范大学“中华古诗文吟诵和创作”传承基地、首都师范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提供学术指导。学校按照首都师范大学要求开展吟诵实验项目。

    (三)首师大为全市中小学免费配备一批吟诵电子教学资源,主要包括吟诵入门网课、各年级语文吟诵与展演集锦、吟诵入门课件与手册、吟诵资料、分年级按照教学进度更新的“吟诵周周学”线上微课。提供辅助学生自学对联、格律、吟诵、鉴赏等免费慕课,为“校园吟诵推广计划”和“吟诵线上推广计划”提供基础保障。鼓励学校基于本校实际引进更多“经典吟诵”相关教学课程资源,开展高水平经典吟诵活动。

    (四)打造吟诵展示平台。首都师范大学、青岛市教育局联合在青岛市每年举办一次全国性吟诵大会。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局体卫艺处每年组织教师的吟诵教学赛课和吟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开展学生的吟诵交流展演活动,联合青岛市电视台等举办中小学经典吟诵演播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吟诵工作组织领导,市级层面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牵头,机关各部门分工配合。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 落实责任制。

    2.区市层面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牵头,各区市语委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制,语委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共同做好青岛市国家级吟诵实验区有关工作。

    (二)抓好总体策划

    实验区将通过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组织吟诵学习、培训和展演,开设吟诵特色课程等工作,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引导,发挥教学研究、课堂教学的指导探索、发挥师生、家庭、社会的综合力量,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吟诵的普及开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

    实验区重点打造“吟诵在青岛”品牌,运用创新思维,积极倡导广大教师学生参与,建设吟诵校园,实施“校园吟诵推广计划”和“吟诵线上推广计划”。扩大群众参与度,关注留守儿童,提供优质吟诵内容,让青岛人感受到吟诵的魅力和传统文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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