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青岛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451044378473400914
  • 主题分类 教育
  • 成文日期 2022-05-13
  • 发布日期 2022-05-13
  • 发文字号 青教通字〔2022〕6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体育局
  • 有效性 有效
  •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市体育局局属相关单位:

    做好2022青岛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联赛竞赛组织工作,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部分竞赛项目具体组织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一、主办单位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体育局

    二、参赛单位

    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市体育局局属相关单位

    三、竞赛项目、时间与地点

    项目

    时间

    地点

    田径

    待定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篮球(五人制)

    待定

    青岛实验高中67中

    篮球(三人制)

    2022年10月15日-16日

    待定

    青岛第六中学

    青岛第九中学

    乒乓球

    202211月3日-6日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游泳

    2022916日-18日

    青岛国信体育中心

    羽毛球

    2022923日-25日

    青岛国信体育中心

    2022101日-6日

    新兴体育馆

    足球联赛

    20211020226

    各有关学校

    20229月27日-30日

    青岛奥林匹克帆船中心

    20221022日-23日

    青岛第十九中学

    健身操

    20221126日-27日

    青岛第一中学

    2022115日-6日

    青岛艺术学校

    沙滩排球

    202279日-11日(暂定)

    西海岸新区教体局

    四、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本参赛区、市、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凡以各种名义挂靠在学校或已在青年队及职业队试训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二)参加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的代表队由所在区市组织的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产生,各区市所有学校必须参加所在区市组织的年度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主办单位将派出观察员对各区市联赛组织情况进行监督。

    (三)参赛学校不得从本区市或外区市的学校选拔运动员。

    (四)凡是已被高等院校录取为预科班学生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联赛。

    (五)复读生不得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

        、运动员资格审查

    (一)为严肃赛风、赛纪,联赛比赛赛前、中、后,要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单、学籍表和二代身份证)。如赛前发现并查实运动员资格不符者,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或换人;如在赛中和赛后发现运动员资格不符或被举报经查实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予以通报。

    (二)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应及时向组委会提交经代表领队核准并签名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 元。胜诉者,申诉费由会如数退还。

    (三)违反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参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给予处罚。

    (四)各项目运动员报名截止后,由各单项承办单位公示运动员报名信息。

    (五)各单项承办单位办理带照片的运动员参赛证,运动员持参赛证和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除外)参赛。

        竞赛分组及年龄规定

    (一)竞赛分组

    分设男、女普通高中组;男、女职业高中组;男、女初中组;男、女小学组;体校组。

    (二)年龄规定

    普通高中组、职业高中组200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初中组须于20069月1日—20098月31日出生;小学组须于20099月1日以后出生。

    计分奖励办法

    (一)设全市中学生运动会团体总分名次奖,颁发奖牌、奖杯,在全市中学生运动会颁奖仪式上颁奖。比赛期间评选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若干名。

    ()普通高中组、职业高中组取六项最好成绩计算团体总分,奖励前八名;市内四区初中组和市内四区小学组取六项最好成绩计算团体总分,奖励前两名;四市二区取六项最好成绩计算团体总分,奖励前三名。

    (三)各单项分值

    1.田径、乒乓球、游泳、羽毛球、网球、帆船的录取、计分办法见单项规程。

    2.篮球、排球、足球、跳绳、健身操前八名分别按照80、70、65、60、55、50、45、40计分。

    3.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加20分。

    (四)经主办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代表我市参加全国、省比赛而不能代表原单位参加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的运动员和在比赛中破纪录的运动员,均按省教育厅、省体育局有关规定给予加分。

    (五)比赛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规则。

    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附件1)

        申诉和纪律

    (一)为了端正赛风,突出教育特色,体现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区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须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认真进行审查或自查,按照规程规定,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凡有弄虚作假者,除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和该组团体成绩外,将对其所在学校和教练员进行大会通报,同时对发生问题的学校所在区市教体局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联赛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资格检查和申诉工作,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三)对打架斗殴、罢赛、拒绝领奖、侮辱裁判和观众等行为的运动员(队),取消其所有比赛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追究所属单位责任。情节严重者,联赛组委会做出进一步处理,并全市通报。

    其他

    (一)报名时必须携带参赛人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表、身体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参赛人员比赛时发生的意外事件,由参赛选手所在学校牵头,学校主管部门、比赛主办方及承办方协助处理。

    (二)各单项比赛的名次、得分如有异议,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主办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初中、小学报名均以区市为单位集体报名,同时上报本年度该项目区市级比赛的秩序册以及成绩册。

    (四)报名信息发到单项指定邮箱,邮件务必注明单位、所报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与相关人员联系确认。

    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件:1.青岛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2.青岛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3.青岛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规程

    4.青岛市中学生三人篮球班级比赛规程

    5.青岛市中小学生排球比赛规程

    6.青岛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规程

    7.青岛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规程

    8.青岛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规程

    9.青岛市中小学生网球比赛规程

    10.青岛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规程

    11.青岛市中小学生帆船比赛规程

    12.青岛市中小学生武术赛规程

    13.青岛市中小学生校园青春健身操比赛规程

    14.青岛市中小学生跳绳比赛规程

    15.青岛市中小学沙滩排球比赛规程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体育局

    2022年5月12日

    青教通字〔2022〕61号附件.doc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