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青岛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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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教育
  • 成文日期 2022-05-05
  • 发布日期 2022-05-05
  • 发文字号 青教通字〔2022〕56号
  • 有效性 有效
  • 各区、市教体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委、中华职业教育社,在高职院校市直各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向全社会宣传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聚焦“提高质量,提升形象”,展示职业教育重大改革发展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3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以下简称“职教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2022年5月8日至14日。

    (二)主题:技能:让生活更美好。

    二、主要活动

    职教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职教周相关组织工作。我市的主题活动包括:2022年青岛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职业教育活动周主题宣传、全媒体系列报道等(附件1)。各单位要根据2022年职教周主题及相关活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职教周相关组织工作。

    (一)2022年青岛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

    2022年青岛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组织职业教育活动周线上活动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主题网站、线上展厅、开放资源等形式举办“云上活动周”“职业体验线上展播”“线上逛校园”“网上开放日”等活动,面向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技能服务美好生活、职业教育办学成果以及职业院校招生等方面的宣传展示(附件2)。

    (三)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媒体系列报道

    职教周期间将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对全市职业教育进行全方位、多角度重点宣传。集中展示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大会精神、推进职教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深化校企合作、推进工学一体教学、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成果。展示各单位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一批事迹突出、故事感人的典型人物和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优秀学生(毕业生)事迹,引导各界群众关注职业教育。

    (四)举行职教周平行论坛

    分别举行2022年职教周媒体通气会、RCEP产教协同联盟第二届创新发展论坛。

    三、宣传内容

    各区(市)、各单位要紧扣职教周主题,凝聚全社会力量,把握时代方位,充分依托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社交平台,充分利用短视频、微动漫、网络直播等形式,突出宣传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典型经验和重要贡献。组织策划网络互动话题,吸引公众参与,深入挖掘、报送、宣传一线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文章,讲好职教故事,唱响职教声音。

    (一)宣传党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重大方针政策以及技能型社会建设等相关规划,宣传职业教育等重大政策为各群体带来的政策红利。大力倡导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国家尊重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新职教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59日,组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专场宣讲,各区(市)、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新闻媒体应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习情况。

    (三)宣传新时代职业教育典型集体和人物。积极宣传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美好生活的典型事迹,职业院校服务“一带一路”技术技能人才建设,助力中国制造走向世界等方面的典型实践。重点宣传展示职业院校师生风貌,向全社会讲述学生成长成才、良师育人、大国工匠事迹、创新创业、技能脱贫、社会捐资助学等好故事。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职教周的策划和各项组织工作,使职教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达到展成就、扩影响、造声势、促发展的目的。

    (二)各区(市)教体局、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安排职教周相关活动,防范聚集性感染疫情风险。

    (三)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门户网站要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专栏,或开设专门网站进行活动展示和宣传。

    (四)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及海报电子版可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下载。

    (五)各区(市)教体局和学校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方案、宣传专栏(网站)地址、联络员联系方式等信息于5月7日前通过金宏网或邮箱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处。

    (六)活动周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每日16:00前向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处提报各单位活动情况,并于5月17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送职业教育活动周总结(见附件3)。各区(市)属中职学校以区(市)教体局为单位报送,其他中职学校直接报送。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杜召强,联系电话:0532-85912428

    邮箱:zjgdgzjb@126.com


       附件:1.2022 年青岛市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清单

              2.2022年青岛市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体验线上展播安排一览表

         3.2022年青岛市职业教育活动周信息报送办法


              青岛市教育局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市总工会

              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                        青岛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2022年5月5日

    青教通字〔2022〕56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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