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出租车“一车三案”被严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3-02 来源 :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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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乘客投诉,快速查处一起“一车三案”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出租车违规运营行为。经查,鲁UT1**2车牌号出租车驾驶员存在未按照规定标准收取车费、未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未按规定使用车载智能终端设备等三项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3月1日晚,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单,投诉人称自己是外地学生,2月29日与同学一起从济南汽车总站乘坐长途车来青考试,在西海岸新区黄浦江路下车后乘坐鲁BT1**2号出租车前往某住宿酒店,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向其收取车费469元,投诉人认为驾驶员“宰客”,要求查处。执法人员“以诉为令”,立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了解详细经过,核对行程起始地、目的地、车牌号等关键信息,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涉诉出租车进行线上核查。然而在信息核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鲁BT1**2车牌号出租车早在2021年4月份就已经注销,且“从济南汽车总站发往青岛的长途车”并未途经西海岸新区,与投诉人所述不符。

车号、行程等关键信息均不能提供有效线索,调查一度陷入僵局。执法人员迅速调整策略,通过详细对比长途车行驶轨迹和巡游出租车行驶轨迹,最终将嫌疑车辆锁定为鲁UT1**2号出租车,将投诉人乘坐出租车的地点锁定为青岛汽车北站。3月2日,执法人员前往青岛汽车北站,对鲁UT1**2出租车开展执法调查,该车驾驶员承认违法违规事实。原来,2月29日晚19:50分左右,鲁UT1**2出租车驾驶员黄某某在青岛汽车北站西门路边招揽了投诉人及其同学共两名乘客,并告知乘客打表计费全程约200元左右,但到达目的地后,按照乘客人数收取了双份车费共计469元。投诉人误将“鲁U”记成“鲁B”,执法人员细致筛查线索最终解开谜团。目前,已通过调解将非法收入退还乘客,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深入开展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出租车不按标准收费、拒载、不文明服务、网约车巡游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为广大乘客提供舒适便捷、文明安全的出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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