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4-27 来源 :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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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关于做好2022年市“两会”期间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实现建议提案落实率与代表委员满意率双提高,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局2022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任务    

2022年度需办理的建议提案包括:

(一)需我局办理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需我局办理的市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

(三)需我局办理的市政协十次会议提案

(四)需我局办理的平时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联系服务平台、信函、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办理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职责。充分认识办理建议提案的重要意义,把其作为常态化、制度化重点任务开展,实现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承办人员具体负责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实现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定期研究调度,加强协调推进,严格按照办理程序、时限要求推动工作进展,确保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二)加强互动,接受监督。承办单位要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作为办理工作的规定动作,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协商机制,全面畅通代表委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邀请座谈、共同调研、登门拜访、电话视频等方式及时与代表委员建立联系渠道,定期(每半年)向代表委员通报办理进展,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让代表委员有更多的参与感、获得感。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办理工作涉及多个单位的,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牵头组织责任,主动召集协办单位研究具体办理意见,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协办单位要主动与主办单位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提供内容充实、意见明确的协办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主办单位。

(四)落实措施,确保成效。承办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狠抓落实的原则,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对一个办理周期内能够办结的,要按期办结,确保办理质量;对办理周期较长,年度内不能办结的,要持续跟踪办理,推动建议提案落实,并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进展情况;对涉及上级职责范围或需要协调的问题,要积极反映协调;对确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许可或受其他条件限制无法办理的,要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的以及要求继续推进落实的建议提案,纳入工作重点,实行“二次”办理或多次办理适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办理进度,由局分管领导视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重点复杂的建议提案可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五)规范流程,按期办理。办理类别要标注准确,按照主办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类别。其中,“A”表示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说明了情况的;“B”表示所提问题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工作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或提案人办理时限的;“C”表示所提问题因当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主办建议提案由局主要领导审签,于720日前办理答复完毕;协办建议提案由局分管领导审签,于520日前办理完毕。建议提案办理涉及局内多个单位的,由牵头承办单位汇总形成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签根据市政协办公厅要求,主办单位负责填写提案办理结果清单,清单将与办理答复意见一并上传办理系统。清单内容将在青岛政务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评价结果按一定比例纳入双评成绩。

(六)加强沟通,重视答复。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确保按期办复率100%。答复方式可采取登门走访、实地调研、组织座谈等方式进行。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带队面复,做到应见尽见。对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包案的建议提案、“议转建”、组织提案和“回娘家”建议提案,由主办单位牵头实行“三方面复”。主办单位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组织面复工作。面复建议代表、提案人时,应携带《市交通运输局建议提案办理联系服务表》(附件3),请建议代表、提案人签字确认,面复结束后请及时向局办公室(综治办)报备。 

    (七)加强宣传,及时公开。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有序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经审批可以公开的,要在答复代表委员的1个月内,市政府及部门网站上公开。对不宜公开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及时填报理由并通过局办公室(综治办)反馈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对于办理结果公开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承办单位要切实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同时,要注重经验总结,主动加强宣传,抓住工作亮点与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选取成效明显的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多种媒介载体广泛宣传办理进展特别是交通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提高交通公信力。

三、加强督导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继续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市政府办公厅将通过议案督查系统自动统计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年底结合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和市政协提案工作双向民主评议量化测评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自2020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青岛市委员会每年对办理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局办公室将加强协调督导实行备案和销号管理,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定期调度办理进展。对重点建议提案代表委员不满意的以及要求继续推进落实的建议提案,实行重点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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