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青岛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东路139号,邮编:26606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2024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发布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目录,发布工作动态、土地管理、规划通告、规划公示、规划成果、公文法规、财政财务、人事任免等多方面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读热点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通过局政务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7202条,微信发布信息1300余篇,微博发布信息8700余条。青岛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文章8700余条,涵盖各级栏目52个,维护港航、公路、运输、高速管理等10个专题页面,积极响应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各类政策法规、出行动态和出行服务,累计发布出行动态信息803条,确保市民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交通政务信息。网站独立访问量21.4万次,总浏览量31.3万次,日均访客数稳定在661人左右,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加详尽的信息服务。发布政策解读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其中主要领导参加3次。通过政策通平台发布政策问答6条。举办民生在线访谈活动2期,答复网民留言768条,举办行风在线活动2次,答复提问数量98条。
(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全力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对照《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对公交、地铁、长途客运以及国际邮轮等公共交通领域的企业概况、运营服务及权益维护三个大类相关信息进行了发布,并实时进行调整完善,对实体公开内容到长途客运站、公交站以及地铁站点进行实地调研,严格对标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系统,制定答复规范,加强主动沟通,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耐心接待现场申请群众,主动与申请事项较多、内容不清晰的申请人电话沟通,分类梳理申请公开的内容,了解申请人的意图想法,对于不予受理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获取信息的,认真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申请人理解。热情接待现场查看信息群众,耐心解释申请事项依据。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8件,其中经电话沟通后,申请人撤回申请7件;按期办结41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修订《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指南》,调整完善《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内容、主体和时限。严格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2024年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强化安全防护,建立常态化机制,定期对政务网站系统进行全面巡检和自我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安全漏洞迅速响应并进行修复,保障系统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加强新媒体平台与政务网站的协同联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功能互补,提升整体服务效能。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信息服务。
(六)监督保障方面。制定下发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工作目标,并按时调度督导。按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800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98 | ||
行政强制 |
117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4 |
0 |
0 |
4 |
0 |
0 |
4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3 |
0 |
0 |
4 |
0 |
0 |
0 | ||
(七)总计 |
41 |
0 |
0 |
4 |
0 |
0 |
4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相关工作在落实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收集的市民关切仍需进一步细化。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仍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还需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仍需优化。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制度引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优化营商环境高度,积极推进工作,明确任务分工。
2.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从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拓展解读发布平台着手,通过图文、视频、媒体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等方式,不断扩大政策解读的受众面,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加强媒体解读,邀请专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3.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通过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对企业、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对重要事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汇聚民智、了解民意。
4.制定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重新梳理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培训计划,分段对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办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一)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青岛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及时更新市场监管领域动态信息。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青岛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70件,其中:主办32件,协办38件。主办的32件建议提案主要涉及交通运输规划建设、铁路机场、港航管理、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物流发展等方面。除代表委员明确要求函复外,主办建议提案均由局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织面复,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期办结,并按要求进行公开。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一是用好政策吹风会,针对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着力做好政策高质量发布、政策高质量解读、政策常态化评价。
二是设立《中国交通报》青岛记者站,进一步加强报刊媒体解读及专家解读。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组织开展了以“推进交通数字化转型·服务为本·情系群众”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本次活动由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承办,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统战部相关负责同志和部分媒体代表、市民代表等20余人参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文件专门要求需要通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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